第427章 反手一个举报,这波操作简直太无耻了(2/2)
唐朝笔记小说《酉阳杂俎》明确记载:国朝律,取得鲤鱼即宜放,仍不得吃,号赤鲤公,卖者杖六十,言鲤为李也。
原来唐王朝国姓为李,所以老百姓不能吃鲤鱼,如果不小心从水里打了上来,也得喊几声赤鲤公赶紧放生,谁敢贩卖鲤鱼被官府抓住打六十大板。
不仅仅是百姓如此,就是皇室同样如此,绝对不能够随便吃鲤鱼的!
当然,也不是说所有人都不吃,偷着吃是没有问题的。
律法归律法,人要是想吃照样吃!
王维的《洛阳女儿行》:洛阳女儿对门居,才可颜容十五余。良人玉勒乘骢马,侍女金盘脍鲤鱼。城中相识尽繁华,日夜经过赵李家。谁怜越女颜如玉,贫贱江头自浣纱。
这吃的就是生鱼片!
白居易的《江州路上作》:船头有行灶,吹稻烹红鲤。自浣纱。吃的是生鱼片。白居易《舟行/江州路上作》:船头有行灶,炊稻烹红鲤。饱食起婆娑,盥漱秋江水。平生沧浪意,一旦来游此。何况不失家,舟中载妻子。
这喝的就是鲤鱼汤!
权德舆《酬陆三十二参浙东见寄》:骢马别已久,鲤鱼来自烹。殷勤故人意,怊怅中林情。茫茫重江外,杳杳一枝琼。搔首望良觌,为君华发生。
吃的是清炖鲤鱼!
那么他们为啥就不怕犯法敢吃呢,尤其白居易,当时正被发配江州途中戴罪之身,就敢知法犯法?
因此只能说,这条法律也就是规定一下,形式而已,没人把这当回事,包括皇帝。
就好像是不允许随便杀牛一样。
这种事情,是不能够摆在台面上来的,谁摆在台面上来,照样得被办!
现在李元昌就被柳轩给阴了,直接就在李二的面前举报了!
大家纷纷吓到了!
这得多大仇啊!
一旦要被确认了,李元昌虽然贵为郡王,照样得挨这六十大板!
李二面色古怪的看柳轩,“此话当真?汉王果真私下吃鲤鱼了?”
“回陛下!微臣绝对没有说谎,一共是两尾一尺多长的大鲤鱼,汉王殿下为了瞒天过海,还把鱼头鱼尾砍掉了,并且处理干净腌制了起来,相遇之时,汉王还询问微臣要不要一起吃呢。”
信了你的邪!
大家都不是傻子!
柳轩说的话,他们压根就不相信!
什么汉王邀请柳轩一起吃,柳轩和汉王李元昌的恩怨,长安城谁不知道?
要说李元昌邀请柳轩,他们打死都不会相信的!
既然李元昌和柳轩有恩怨,还私下打算吃鲤鱼,怎么会邀请柳轩?
而且,柳轩怎么会知道的这么清楚,就好像亲眼所见一样?
大家都不是傻子,很快就想到了为什么。
李二就快的猜测到,两条大鲤鱼绝对是柳轩故意给李元昌的,虽然不知道柳轩怎么糊弄的李元昌,但是两条大鲤鱼一定是在李元昌的手上了。
随后柳轩就带人出来了,一出东苑树林,马上就举报李元昌。
这波操作简直太无耻了!
“额咳咳咳...既然如此,那朕就派人去查探一下吧。”
早就看李元昌不爽了,正好借此机会敲打敲打。
李二就是这么想的,于是随手把侍卫叫过来,叮嘱了几句,就让侍卫们进到林中查探李元昌是否吃鲤鱼的事情了。
皇子公主们看向柳轩的目光尤为古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