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历史军事 > 这捕快能处,有事他真上 > 第180章 五品的钱公子?

第180章 五品的钱公子?(2/2)

目录

“好吧!那就叫无敌带人陪我去!话说,他们这么快就有气感了?”

穆兰有点儿羡慕,她是和妹妹穆兰一起修炼朱雀真气的,可她到现在都没有气感。

可能朱雀不喜欢她,喜欢穆兰。

“这还快?我都教他们多长时间了?快三个月了吧?都已经很慢了!不过他们的刀法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我已经找了铁匠,给他们一人打造一把短刀。以后,我就是大将军,他们就是我的部下啦!嘻嘻……”

看着假小子妹妹,穆大掌柜有些无奈。

生为女儿家,偏偏不爱红装爱武装。

不过也好,这样她们就能早些给爹娘报仇了。

“你也要好好修炼!爹娘还等着我们报仇呢!”

穆兰收起笑容,重重点头。

“姐,我会尽快打通所有奇经八脉的。到时候,我就去宰了那些恶贼!”

“也不要勉强自己!好啦,带点肉回去,孩子们还要长身体呢!”

“嗯!那我走啦!”

望着穆兰离开,穆雪努力笑了笑,接着轻轻一叹。

也不知道楚大哥什么时候回来。

她都想楚大哥了!

……

几日之后!

定北郡西南,云梦县!

“哦吼!我胡汉三回来啦!哈哈……”

楚歌骑在大马上,中二般的大笑起来。

赶了多日,终于是回到定北郡,回到家乡了。

灵芝羞红着小脸道:“楚……楚大哥,你还要抱着我进城吗?”

啊?

楚歌一愣,赶忙将手缩回来。

这丫头,说什么呢?

好像楚大哥是故意似的。

一匹马骑着两个人,他不在后面揽着,揽着紧点儿,这丫头还不得飞出去?

当然,骑得是快了点儿。

但那是因为归心似箭,绝没有其他想法的。

“咳咳……骑马累吧?要不下来,咱们走进城吧!”

已经是正午时分了,吃个饭休息下,然后再去下一个县。

“嗯!”

楚歌当即翻身下马,然后把灵芝抱下来。

换上楚大哥给挑选的绿色裙子,灵芝扎起两个发髻,留点儿刘海儿,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就很有一种赵灵儿的既视感。

不过和赵灵儿一样!

太平!

相比之下,他的雪儿就是个大姑娘了。

说起来,这一次都出来一个多月了,他的两条小鱼儿,不知道有没有想他。

“楚……楚大哥,你还抱着人家……”

啊?

楚歌赶忙把手缩回来,“走神儿了,抱歉啊!走,进城,带你吃好吃的。”

理论上,楚歌是没钱的。

不过呢!

路上碰到了劫匪!

于是就有钱了!

然后楚歌就作出了总结,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定北郡的县城较之龙溪郡,还是要热闹一些的。

这和治理一方的官员有很大的关系。

沈青云虽然也很少下来巡视,终日沉溺于武学之中,但终究人是正的。

人是正的,

毕竟,总有告状的。

上面一追查,后果就很严重。

除了一些实在偏僻的镇子,尤其像石人镇,大石镇这种地处边境的,很难顾及,像县城这种地方,大面子还是要过去的。

饶是那个三清帮,也不敢太出挑,还是得捕房帮忙善后。

而这样一对比,龙溪郡的总巡捕就是个垃圾,

上梁不正下梁歪,就是这个道理。

许是灵芝没有见过这么繁华的县城,一时眼睛都看不完了。

这也觉得新鲜,那也觉得新鲜。

楚歌就觉得好笑,他在神捕司众人的眼中就是活脱脱的乡巴佬,灵芝比他还不如啊!

不过没关系,乡巴佬有自己的快乐。

比如一串糖葫芦!

“要吃吗?”

“可以吗?”

“可以啊!”

一串糖葫芦到手,灵芝的眼睛就弯成了月牙。

开心地像个小公举。

楚歌看着一时有些发呆,赶忙提醒自己,品味不能变。

他是喜欢大的,圆的。

所以,要多吃肉啊!

“带你吃肉去!”

“还吃啊?”

走一路,楚歌已经带着灵芝吃了一路的肉了。

重点吃脂肪多的。

可惜灵芝饭量小,许是以前连粥都喝不起,所以吃点儿就饱了。

但楚歌吃的很多,吃饱了,路上就背着灵芝跑。

这是窍门儿!

他自己看出来的窍门儿。

同样都是五品,为什么龙爷就那么强大?冷群就那么弱鸡?

原因很简单,龙爷的身体底子好。

气血打熬的更强,仅靠脚力,就能远远超过六品,就知道龙爷把身体练到什么程度了。

更是在与那佘六娘的对决中,能与佘六娘这种本命蛊是巨神蛊的大力士打得有来有回。

想想他纯粹的力量得达到什么程度?

所以,楚歌觉得五品,应该不只是对身体和力量的完美控制,还有一点,那就是苦练筋骨,打熬气血,让自己的力量和身体一次次的突破极限。

这样的话,他以后晋升五品,才能成为像龙爷这样的纯爷们儿。

寻了个不错的酒馆,楚歌将马缰绳扔给小厮,并嘱咐喂精料。

这才和灵芝走进了酒馆之中,在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

“公子,小姐,吃点儿什么?”

楚歌也懒得点,“把招牌菜都给我上一遍,重点一个字,要肉!”

“妥嘞!客官稍等,马上就来!”

趁着小二去后厨招呼的空隙,楚歌给灵芝倒了一杯茶,自己也倒了一杯。

这边正喝着,就听隔壁桌有过往的旅人交谈。

“听说今年南疆宣布停止进贡了,意思很明确,以后,他们不再是大安的附属国了。”

“唉……咱们大安这些年是一年不如一年了。以前南疆虽然也会作乱,轻易就能击垮,现在,也敢跟我们平视了。”

“倒也不用悲观,皇曾孙秦烈的烈焰军还在南疆镇守。南疆闹不出什么乱!”

“幸而还有烈焰军这支虎贲啊!只是可惜了我大安的军神欧阳司主,他若在朝,北蛮子都不敢轻易进犯,何况区区南疆?”

“谁说不是呢!想想当年十二名捕夜出雁门关,杀得北蛮铁骑溃不成军,那是何等的壮怀激烈,何等的英雄豪杰。可惜,现在的神捕司早已不复当年之荣光了!”

“就是说啊!但很多人都忘了。现在,只记得我大安还有一支烈焰军!”

十二名捕夜出雁门关?

楚歌眉头微皱起来,原主的记忆里为什么没有?

话说,也从未听过有人提起过这件事啊?

听这二人之意,这似乎是一件很了不得的大事,似乎更是雁门关一战的转折。

但怎么会没人记得呢?

正暗自思量之际,忽然,就见一位持剑的白衣公子和一位以白纱蒙面的少女走进了酒馆。

那公子的剑柄上,刻着一个醒目的“钱”字!

气机微微一荡,楚歌顿感压力袭来。

五品!

PS:今日万字更新完毕!顺便求个票!多谢大家了!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