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2章 分散出去根本不够用(1/2)
周朝的王权已经衰微多时,那些税收连维持王室的日常开销都远远不足,更别提关注百姓的生活了。
这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水利设施荒废、耕作工具陈旧,土地的产出越来越低。因此,这十分之一的税实际上占据了农民四成甚至更多的收成。
在这种状况下,即使不征税,许多仍在使用石器工具的周国百姓辛苦劳作一年也只能勉强维持家庭的基本生活,无法积累任何财富。
近年来,不仅周王室背负了大量债务,每年还有许多国民无力缴纳税款,长此以往,欠债越来越多。
一些背负巨额债务的国民,要么忍气吞声地苟且偷生,要么就悄无声息地逃离,投奔魏国或韩国,甚至直接逃到两位周公治理下的地区也有不少。
朱樉刚有这个想法,高式子就立刻表示反对。
墨家弟子只要有所收入,无论多少,都必须按照一定比例上缴作为公共资金。即使工作收入连温饱都难以维持,还需要他人接济,这一规定也是不可避免的。
上缴“会费”是墨家的规矩,所有成员都必须遵守,也是对自己身份的一种认同。而从公共资金中拿出一部分来帮助生活困难的成员,则是矩子的职责。
因此,在高式子看来,税收是不可免除的,它是治理权力的象征。一上台就放弃治理权力,这是不可接受的。
作为师徒关系,方一志说话就没那么客气了,一见面就直言:“你这不是乱来吗?”
朱樉毕竟没有任何执政经验,听到这话也不生气,态度谦卑地说道:“请老师指教。”
方一志也是出于对朱樉的深厚感情,对他的责备也更加严厉,看到朱樉这样的态度,他的脸色也缓和了许多,但语气依然严肃:“责任和权力不分明,道义和利益不明确,你想要爱护百姓,实际上是在扰乱政事。”
他叹了口气,然后详细地解释道,墨家的一些理论是从儒家发展而来的,闻讯而来的方一志和高式子的观点也有些相似,但毕竟方一志是一位博学的大儒,他的论述更加系统。
儒家非常强调君主和臣子的权利与义务。
作为君主,必须具备相应的能力和德行,才有资格行使君主的权力;作为臣子,应该履行臣子的职责,才能享有臣子的权利。
在儒家的理念中,臣子对君主的忠诚并不是无条件的,只有能力和德行达到标准的君主才能要求臣子的忠诚。
同样地,臣子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后,也理所当然地要求君主公正地对待自己,尊重自己的权利。
推广开来,国家和国民之间的关系也是如此。
缴纳税款、承担劳役是平民的义务,这也是国家运作的基础,因此要求民众履行自己的义务是国家当然的权力。
相对而言,确保百姓能够安居乐业成为国家履行的责任,要求国家执行履行其职责,维护自身权益是百姓的固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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