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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39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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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所缓解,他终于有了一支能够自己掌握的人手。

这十名叶氏死士不论是在个人战斗力还是在对战场上的认知方面,都比这支连队的绝大部分人要强,他们要保护小主人,而连队其它人要赶走叶枫,于是在水面下一连串的较量的殴斗之后,林枫终于站稳了脚跟。

在接下来的半年之中,叶枫开始了他的收服人心的壮举,他学会了与这些大头兵一起以乡野俚语破口大骂,一起端着海碗大口喝酒,哪怕醉得当场翻倒也绝不认输,小小年纪与一帮汉子头聚头一起谈论女人,虽然啥都不懂,经常被人讥笑为童子鸡却仍然乐此不疲,学会了在连队中用拳头来说话。

每当将一个个比他高出一头的大汉干翻在地,叶枫都会无比感谢姐夫高远与曹天赐,曹天赐教给他的近身格斗术在这种较量之中无往而不胜。

他第一次杀人是带队前去捕捉东胡人的哨探,锋利的刀刃刺破对面的那个大胡子东胡人,那凸起的双眼和喉咙中绝望的嘶吼以及喷溅的血液,让他当场呕吐,回来后还连续做了几天的恶梦。

他学会了在营里与其它连长破口大骂卷袖子蹬板凳地挣抢任务,因为这支连队战斗力超群而每每得手。有时争到了太过危险的任务而遭到最上层的直接插手干预时,他偷偷跑到孟冲那里撒泼,最终重新得手后得意在部下面前吹牛吹得口水四溅。

半年之后,这个桀骜不驯的连队,终于认可了他们的这位娃娃连长。

而叶枫在掌控了这支连队之后,也终于开始展现他另外的长处,那就是远超于一般连长的战场调控能力与眼光。

这得益于他在相府里所得到的系统教育以及叶重的教导,叶重虽然名声不显,但却是战场宿将,他对叶枫的教导不是照搬兵书,而是结合自己平生的无数场战事来具体分析,叶枫从中受益良多。

叶枫,从一开始的起点就要比一般人高得太多。

躺在灌木丛中的叶枫,仰望着天上的星星,正在心底咒骂着天上那一泫秋水,明月是文人骚客咏诗写文赞美的美景,却是他这种军人诅咒的对象。

现在的叶枫,皮厚肉糙,早已没有了初入军中的新嫩模样,更没有在相府时那些礼仪老师要求他永远保持的翩翩风度,完完全全就是一个粗野的兵哥哥。

他要拔掉这个寨子。

终于要大动了,可惜自己不是在主战场上,这让叶枫有些遗憾。姐夫走了,姐姐在年底要给自己添个小甥,自己也要当长辈了,得早点着手给小外甥准备礼物了。

前方簌簌草动,一个人影鬼魅般地出现在叶枫面前。

“连长,明岗暗哨都摸清楚了,什么时候动手”来人是叶家死士之一,也是一名合格的杀手,在他的眼中,东胡人设置的明岗暗哨便如同在头上点了一盏明灯那样耀眼。

抬头恨恨地看了一眼天上的明月,叶枫呸的一声吐出了嘴里的草茎,“等这该死的月亮下去之后再说。”

全连两百人在叶枫的带领之下,便默默地趴伏在灌木丛中,任由蚊虫叮咬,露水湿身,宛如一块石头一般,一动也不动。直到天色将明,月亮落下去的时候,随着几声咕咕的鸟鸣之声,叶枫从灌木丛中一跃而起,猫着腰向着远处的寨子狂奔而去,在他身后,四个排分成四路纵队如同下山猛虎,扑向了他们的目标。

第五百九十五章:拉开大幕的第一战

数柄厚重的陌刀一斩而下,一段栅栏当即变成了篝火的材料,弩箭破空而出,营寨内望楼之上尚昏昏沉沉的哨兵一个筋斗栽了下来,落在地上,砰的一声闷响,溅起厚重的灰尘。叶枫一手骑弩,一手执雪亮的钢刀,一马当先冲入了这座东胡人在战区驻军最多,地势最高的军事要塞,安静的黎明,瞬息之间便被打破。

“征东军”挥刀砍断一个冲出来的东胡士兵,叶枫狂吼一声。

“万胜”身后,传来士兵们如雷的回应。

“各排各自杀敌,向前突击”

“杀”四名排长各率本部,分四路向寨子内部杀去。而叶枫则自率连部直属人马,沿着一条直线径直向着寨子中间,飘扬着一面将旗的方向冲去。他的直属人马并不多,仅仅二十余人,但这二十余人之中,却包含着十名叶重特地派出来护持他的死士,不论是战斗经验还是战斗能力,都远超其它士兵,不费吹灰之办,这一支二十余人便如同一把突前的尖刀,深深地嵌进了寨子的最深处。

这处叫做娄山寨的寨子,是东胡阿固怀恩深探入战区的一只眼睛,负责着方圆百里的哨探补给任务,更控制着一条通往东胡的通衢大道,平素时,这条大道来往车马不绝,双方的商队互通有无,虽然敌对,但并不妨碍大家赚钱。但自七月起,商队却是越来越稀少,最后几近断绝。战争的气氛亦越来越浓。

谁都明白,在经过了近一年的休整之后,不管是东胡索普。还是征东高远,都已是忍不住要动手了。

娄山寨虽然只驻有两百东胡人,但却都是东胡哨骑,能成为一军哨骑的军丁,自然都是军中翘楚,身手反应远比一般战士要强。在经过最初的慌乱之后,在叶枫第一攻击之后幸存下来的东胡兵。立时便组织起了像样的反击。

一队队的东胡人,来不及披甲上,有的甚至还赤着胳膊光着脚。但却仍然手执弓箭弯刀,向着对手发起了反击。有的前突吸引,右的侧迂包抄,进退之间。颇有章法。配上这些士兵不凡的身手,竟是在遭受敌人突然袭击,死伤惨重的情况之下,不惊不溃。

如果来得是一般的连队,在对手如此的反应之下,必然会使双方陷入胶着苦战之中,或许得到最后的胜利并不是问题,但得到胜利的代价却要大上许多。但叶枫这支连队。却偏偏不同一般,东方野战集团军的最高层。为了这样或那样的原因,使得这支连队几乎汇集了集团军中最厉害的老兵,这样一支连队,如果放在现在,那就是一支不折不扣的特种兵部队。最普通的一名士兵,丢到其它队伍之中,都足以胜任军官,而且他们来到这个连队之前,本来就的的确确是军官,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都能胜任一个局部区域的指挥作战,根据敌人的反应作出及时的应变。

一排四个哨,在排长的指挥下,或分或合,聚时弩箭如蝗,分时如穿心钢刀,不管是前方还是侧翼的敌人纷纷击溃。

当天边一轮火红的朝阳升起的时候,叶枫已是站在娄山寨东胡指挥官的那幢木楼的晒台之上,手中提着东胡人驻娄山寨指挥官的头颅,而在他身边,一名士兵扯下东胡旗帜,换上了征东军的大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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