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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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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脖颈的动脉从前方被割开,就算人已死,就算脖子被划开鲜血也不再喷涌。可镇长的血液也迅速而坚定的从中流出,不一会的功夫,以出血点为花蕊,一朵硕大的鲜红玫瑰就从微微发黄的床铺上盛开。

等到血液流出大半、出血速度明显变慢以后,罗兰用斩剑自后脖颈到后腰轻轻切开这个年轻人的衣物,小心的不划破他的皮肤。在衣服被切开以后,罗兰将斩剑反握小心的切割着尸体的后背,如同拿着一杆画笔,描绘着一个不断流血的眼睛。

整个过程沉默而迅速,罗兰动作间的熟练令人不寒而粟。

“等她看到这个,那个女人就不会这么安心了吧。”

专心的描绘着那个流血的眼睛的细节,罗兰喃喃道。

这个图案是真理与恐怖之神恩佐斯的神徽。作为除眼中有蛇的希格斯以外最接近黄昏种、最能理解黄昏种的威胁、同时也是受黄昏种感染最深的神明,他的精神状况显然值得担忧。

作为一名混乱中立的神明,他在人间坚定不移的推行恐惧。

他的信徒们并没有组建神殿,而是成立了一个名为真理会的组织,后来被南风之环吞并。

真理会相信,这个世界处处充满了恶意。人们之所以能安然生活,只是因为他们的愚蠢无法发现世界的而已。人越接近真理,就会越深刻的感到世界的恐怖,就会愈发疯狂。

普通人无法得知世界的恶意,就像瞎子不知道身前就是万丈悬崖真理会骄傲的认为,自己就是那个眼清目明者。

但他们无意让人们避开必至的末日。就连他们全知全能的主恩佐斯也会在那末日面前毁灭,就更无论那些渺小如蝼蚁的凡人了。

他们要做的,仅仅只是让自己更接近世界的真理,由此更清晰的看到世界毁灭的那一刹那,然后作为第一个感受到莫大恐怖的人而骄傲的同世界一起死去。

罗兰记得,真理会是瘟疫复兴中期才暴露出的邪教徒性质当然,在那之前他们也并不招人喜欢。

作为真理与恐怖之神的信徒,真理会热衷于拆穿他人隐藏的秘密,最好是能因此带来恐慌的秘密;当然,基于那不可磨灭的混乱天性,更多的时候他们揭露的秘密只是自己凭借只言片语推断出的妄论。

对于心中有鬼的人来说,真理会就像一只逮不住的耗子一样烦人。而对于底层民众和一些情报贩子来说,真理会是八卦消息的源头,每一句话都可能隐藏了一个谎言和一个秘密。

而且罗兰还知道,法琳娜当初刺杀失败,就是因为真理会向那位“财富之城最尊贵的客人”拆穿了法琳娜的秘密。

这群烦人的老鼠从不闭嘴。而且他们并不认为揭露他人隐私是自己的不对,反而认为那些基于贪婪自私的天性、以及无用的怜悯而将真相掩埋是不可饶恕的罪行。

每一个被他们揭露秘密的人不但要面对自己的隐私被拆穿而带来的一系列麻烦,而且还会遭到这群老鼠可笑而确实烦人的报复。

恩佐斯自己就不够强大。但他作为知道的事情最多的神明之一,想要杀死他也并不简单。就算是瘟疫复兴时期对现有神明展开清肃,他也是死的最靠后的那一批神。

因此,罗兰也习惯了有什么脏水都往真理会上泼偶尔还意外的真能把他们给蒙出来。

如果说南风之环是一个纪律性很强的军人,灰烬之环是一个充满了狂想和妄念的艺术家,那么真理会就是一个只会在背后捅刀落井下石的市井小人。

就算同为邪教徒,之间的差距也是很大的。

当然,法琳娜的情况不一样。

罗兰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

因为拉姆小镇这里就是罗兰少数几次蒙出来的情况之一。真理会真的对法琳娜展开了报复,而且方式就是杀死年轻的镇长罗兰甚至连镇长的死亡方式和造型都完整的复制了过来。

只是提前了三个月而已。

“这个镇子病了那么,是时候对病人执行高温灭菌了。”

黑袍之下,罗兰的嘴角微微弯起。

第五十章火已燃起

戴着细细的黑框眼镜,黑色的长发随意的扎成马尾,简单无修饰的白色马甲外面套了一件无扣的黑色外衣。这个二十多岁的俊美青年打扮的如同酒馆的侍者一般,却依旧遮掩不住他身上的贵气。

因为旅馆老板不经意间看到了他的手提箱。

他能看出,那个黑色古朴的手提箱是苏泽的手工,在神奇的炼金术的加持下,这个手提箱可以有效减轻里面东西的重量。那上头的暗花是斩首公的年代流行的,到了现在还能保存的这么完好的并不多。

作为炼金物品,仅凭它身上繁复美丽的花纹,它也能卖出三百以上金币的天价老板以前就住老镇长附近,曾经有幸见过一次它的赝品。

听说老镇长是一次捡漏的时候走了眼,在把它弄到手之后才发现花纹和时代都对,只是连打开的缝都没有,和一块巨大的板砖相比就差花纹不一样了。而且它似乎也并没有什么减轻重量的功能。以它的重量,就算里头什么都不放,也至少要正式阶战士的力量才能将它抬起。

于是老镇长只好把它放在密封的架子上,作为一件装饰品供着。

老板是记得的,当时就算是壮如牛的护卫长大人,也需要用双手才能将这个箱子提起来。可这个纤细的少年,却彷如比提着一个空空的木头箱子还轻松的用三个指头就把箱子提了起来。

换句话来说,这是真货。

一个能提着价值三百金币的箱子满地走的人旅店老板无法想象箱子里究竟放了什么,也无法想象这个青年的身份究竟尊贵到什么地步,只好用自己最谦卑的态度点头哈腰的向他致以最崇高的敬意:“您想要点什么”

“一间最好的客房。”

青年毫不迟疑,对旅馆老板抛出一枚金币。

“不不不用不了用不了”

如果是其他客人的话,老板绝对就把这枚金币贪了下去,绝不会找给他一个铜板。如果客人问起,他也会说剩下的部分都是小费哪怕小费比正式的花销可能要多出几十倍。

可对眼前这位,老板却不敢这样做。

不是担心自己的安全他知道的,身份尊贵到这种地步,袖子里从来不缺金币,更不会自降身价因为一枚金币而找他麻烦。

他其实是想要更多。

比如一个骑士勋、以及一个骑士庄园。

他可是知道的,贵族老爷是可以晋封手下成为骑士的。那可是骑士就像威尔老爷那样威风

而且威尔老爷也不过是一个没有封地的骑士而已,在镇子里威风的简直鼻孔朝天

还有,听说一些大贵族还能让平民也变成贵族老爷听说苏泽的皇族都是黑发如果

心中激动泛起。老板几乎不敢再想下去了。

他怕自己的表情把自己的意图暴露出来。

只见那个贵族青年有些愁苦的思索了一下,就如同在思考还有什么地方能花钱一样。

他可不敢推荐自己旅店的食物那必然是要一会赠送上去的。要是在这种小地方斤斤计较,难免会留下小气的印象。

“那剩下的钱就给我妹妹买一套常服吧,她身材和我差不多,要黑色的。”

青年笑着说道,伸出手指甩动着手提箱,在指间转了个圈。

“是是是,一定给您买最好的最漂亮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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