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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不会有旁人,小妮子应了一声,就也回房间洗澡去了,随后各自换了衣服,把军训服丢到洗衣机里,然后出门去买菜。
林轩并不是藏不住心事的性子,然而姜浅予也不笨,从商场买了菜回来时,她显然就已经确定了林轩有心事,吃饭的时候就问了起来。
林轩自然也不会瞒她,却有些不知该怎样说起,小妮子多半是看出了他心里的纠结,眨了眨眼,很善解人意地笑道:“没关系,慢慢说。”
林轩叹了一口气,然后从跟倪千慧说起打职业开始说起,讲到在办公室耽误太久,所以一块去操场,在启真湖边遇见了那一家三口
跟倪千慧的谈话比较长,虽然林轩给简化了不少,但说完也比较费时间,他一边说一边吃,小妮子就一边吃一边听。
说到那一家三口的时候,林轩停顿了一下。
小妮子夹了跟凉拌土豆丝,混着米饭扒到嘴里,一边慢慢咀嚼着,一边微微抬着明媚眸子,轻轻眨眨眼,有些奇怪他此刻的表情。
林轩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用最简单的语言把事情说清楚:“那个女人是我妈亲妈。”
小妮子眨动的明眸瞬间睁大。
再睁大。
继续睁大。
然后似乎是想要把嘴巴里的食物给咽下去,结果大概忘了该怎么吞咽,卡在了喉咙,在那噎住了一下,一边瞪大眼睛想用眼神向林轩确认,一边就又想要开口说话。
终于成功地把自己给彻底噎住,憋得脸蛋通红,才终于“咳”的一声,把噎住的食物给呛了出来。
她反应很快地伸手抽了张纸巾捂着嘴巴,却从鼻子里喷出几颗咬碎的饭粒来,被纸巾挡住,好几颗都跳到了空中。
林轩发现她被噎住,就顾不得再说什么了,忙起来要过去,刚站起来,眼角余光就瞥见空中划过几道细长弧线,然后脸上就感觉被什么东西给打到了。
先被噎住又被呛住的小妮子看到这一幕,忍俊不禁的想笑,结果又被呛得连连咳嗽,用纸巾捂着嘴巴,都还有饭粒又呛出来,又是笑又是咳嗽,眼泪汪汪的,好半晌才缓过来,差点没被噎死。
林轩忙给她倒了杯水,小妮子一口气喝掉大半,这才拍着胸口,长长地舒缓着呼吸,喘息未定,就瞪着还有水雾氤氲的明媚眸子问:“你说嗝”
她太着急,都还没彻底缓过呼吸来,就忙着问话,话都没说完,就被一个嗝给打断,然后继续问:“说谁嗝”
林轩满腹愁绪,都被她给逗得忍不住笑起来,小妮子又是羞又是笑,伸手打着他肩膀,却还是忍不住追问:“怎么会遇见阿阿姨”
林轩又拍了拍她的后背,见她真的是缓过来了,这才拿了纸巾把掉落在餐桌上的饭粒给擦掉,故作平静地笑道:“我妈不就是你妈嘛,叫阿姨多生分啊”
小妮子帮他一块把桌子擦了一下,有些脸红地又打了他一下。
林轩回到自己位置坐下,小妮子也沉默了一下,然后才轻声问:“然后呢”
林轩叹了一口气,有些出神,小妮子也不催,就坐在那儿静静地看着他,然后像是发现了什么,抿着嘴角,有些忍俊不禁的样子,起身抹掉他脸上还沾着的一颗饭粒,然后重新坐下来,依旧静静地坐在那儿,眼神清澈明亮,目光柔柔如水。
有种让人忍不住要把她拥入怀里的恬静与乖巧。
林轩呼出一口气,笑道:“我就装着没认出来呗。”
她点点头。
然后再次起身。
走到林轩面前,慢慢蹲下来,睁着一双明媚而温柔的眸子,静静地望着他。
一句话也没说。
只是身子前倾,将整个人贴进了他怀里,然后伸出双臂环住了他的腰。
散发着清新香气的身子是如此柔软娇嫩,好似微微用力就会弄坏。
却让人感觉经历了寒冬后,沐浴着春日阳光。
温暖而心安。
第323章比什么都好
过了许久,林轩才抚着她丝滑柔顺的长发,笑了笑轻声道:“放心吧,我没事。”
姜浅予抬头看了他一眼,复又低下头,把脸贴在他怀里,轻声道:“你怪她吗”
“我也不知道。”
林轩自然知道她口中的“她”是谁,怔了一会儿,才吐了一口气,“我记得上次跟你说过一些事情,所以我很清楚那不怪她”
他说到这儿,又愣了一会儿,然后才继续说道:“虽然我还没结过婚,但大概能想象的出来跟一个不爱的人结婚会是怎样一种煎熬,而且那时候老爸又她曾经试过想要一个人撑起这个家,可那个年代,她那时候也就是个从没出过门女孩,又懂什么,何况家里还有两个负累”
父母离婚的时候,他也不过才五岁而已,很多记忆都已经模糊,但那时候留下来的阴影却是始终挥之不去的噩梦,吵骂、哭喊甚至厮打,早上她脸上的泪痕,甚至偶有的淤青
那个年代物质条件比较匮乏,可她没嫁过来的时候,也是家里娇惯着宠溺着长大的,说不上什么十指不沾阳春水,但那个年代的人,就算是女孩子,有谁不上学了,能在家待着五六年从没下过地干过活的
她上过学,读书识字,也曾是媒人踏破门槛、被附近村庄不少长辈夸赞心肯的漂亮姑娘。
那个时候说亲,大多是附近村庄或者本村,离家近,回娘家方便,然而可姥姥没有生下男孩,所以外爷才从兄弟家里抱养了一个男孩,因而一辈子不受家里长辈待见。
姥姥自己过得受气,所以下定了决心要把自己女儿嫁到离这个这个她过得不开心的村子。
却没想到挑来选去,最终选了个这桩婚事。
老爷子教书育人一辈子,却没能教的好自己的子女。
林义在外酗酒赌博,负债累累,她每天就在家里发愁怎么能让儿子吃得好一点,穿的暖一点。
林轩只记得那个时候,她似乎每天都在变着法子做吃的、做穿的,一些碎布被她精心巧手的拼凑在一块,也能变成漂亮的衣服、鞋垫、袜子一直到他小学毕业的时候,身上穿的都还是她亲手做的衣服鞋袜,不是花钱买的,可比买的还结实耐用,漂亮合身。
以林义的性子,她人都走了,自然不会让她做的东西再留在家里,丢掉了大半,可最终还是留下了一部分,因为那个时候林轩年龄再小,也不可能让他整天光着屁股。
贫贱夫妻百事哀。
一分钱难倒英雄汉。
林义自然是远远算不上什么英雄的,实际上前世的时候,林轩在人格彻底成熟前,越是长大,跟他的关系越是恶劣,也就是因此。
在长大的过程中,他逐渐明白了一些事情,自然越来越恨这个太不称职的父亲。
不恨他没能力给自己好生活。
只恨他逼走了她。
他自然不是希望她走,可她在家里能省就省,钱花的再慢,也都是越来越少的,于是从没下过地的她,终于试着学着去下地干活,然后再农忙之余,再从娘家拿了些钱,弄些小本生意。
煎饼、面皮、鸡架、馒头、雪糕
她能想到的、可以做的,也就这些,推着车子问着路,十里八乡的转,也曾吃力地推着瓜果,带着还是小不点的他到镇上去,腼腆而生疏地走街串巷叫卖
女子本弱,为母则刚。
那个时常挂着鼻涕哭闹的小不点长大后看到这句话,是在逃课打游戏的网吧里。
打架时总是冲在最前打人最狠挨打也最多,从不曾说过一句软话掉过一滴眼泪的他,在那个把面子看的比天还高比命还重的年龄的他,当着那帮境况各异却都同样在混日子的伙伴面前哭成狗。
抹掉眼泪就决定要去打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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