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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7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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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配1号:蓝栀

女配2号:蓝婷

男配:苏琛

任务内容:回到女主死亡前一天,获得男主的爱。

第2782章青梅竹马:写不尽的童话故事2

有关于原主的记忆以及其他人的记忆一层一层延绵不绝的向她传来,不知道是原主爱的深沉,还是根本就爱错了人。

她的性格很开朗,生活很丰富,即便是接受她的记忆在前期都会忍不住扬起嘴角。

一个如阳光明媚,无比舒服的女孩儿。

只可惜,她没有一个好的归宿。

原主从初中开始都在美国长大,家境优越,从爷爷那一辈起就是经商,而且生意做的很大。

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在商业圈都非常的出名,越是这样的家庭,越是要锻炼接班人的独立。

因此,原主在美国过的日子并没有多富裕。每个月拿到的生活费和身旁的同学一样,甚至他们可以问父母买喜欢的东西,原主还要精打细算着她的生活费。

但其实原主并不怪她的父母以及对她宠爱有加的爷爷,因为他们家的继承人只有她一个。

包括她大叔以及大伯的孩子,他们在美国的日子也不必她富裕。

为什么因为作为有原则,有组织,有记录的洛家。在二十岁之前穷养,二十岁之后就会成为一个漫天花雨洒金钱的有钱人。

二十岁是继承人继承洛家财产的年龄,原主的父亲当时也是这个年龄继承了财产。

爷爷说这样有一个好处:知道钱的重要性并且知道钱来之不易。

当然,独自一人在美国读书,拿着每个月刚刚好的生活费,难免会遇到意外。

比如:雨天被打滑的车给撞了。

而就在那个深夜,电光火石之间,有个少年突然出现,冲出来抱住了她。

那一刻原主的小脑立刻呈现麻痹的状态,双脚如同千斤巨石动也动不了。

少年啊我还有机会跑啊你这样一抱,你让我怎么跑。

这句话是原主当时最真实的内心活动,结果就是她和苏琛一起被车撞了。

还好是雨天,司机的车速很慢,否则恐怕当时的原主就已经一命呜呼了。

在这个故事里,苏琛是男配的角色。

可他长得真的很好看,干净的侧脸,长长的睫毛,即便在医院缝伤口的时候,面色都没有一丝一毫的变化。

“你是中国人”

“嗯。”

“刚我听见护士叫你苏琛”

“嗯。”

“你为什么救我”

“”

沉默,长久的沉默。

他微微颔首看着她,然后将目光往下移动,在某个不能言语的地方定格。

原主脸一红迅速的斥责道:“瞎看什么呢你你要是没有突然出现我都不用再这里缝针好吗”

毕竟原主的体育很好,事后她非常认真回忆了一番当时的场景。

打滑的轿车突如其来的出现,她一个健步如飞,躲避的车子的攻击。

当然,这些都只是她自顾自的瞎想而已

事实是:她可能依然被撞的四脚朝天,然后司机肇事逃逸,她在雨中失血过多而死。

那时的苏琛淡淡的和她说了对不起三个字,便去把所有的医药费交了。

原主看着他的背影总觉得他是个有故事的人,却不曾想过他人生中的故事,竟与她这个陌生人扯上关系。

第2783章青梅竹马:写不尽的童话故事3

苏琛的家庭条件并不算很好,但他却是个天才。

什么是天才十五岁的时候就能通过美国斯坦福少年天才班的考试,拿到前往美国的通行证。

这就是平常人望尘莫及的天才

原主以为那是她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见到苏琛,却没想过第三天他就给她打了电话。

电话的内容很简单:我送你去医院换药。

其实原主受伤并没有很重,手和脚加起来缝了大概十几针。

这件事她也没告诉家里,万一父母觉得她太糟糕延迟她继承财产的时间怎么办

苦了这么多年,终于熬出了头可不能半途而废。

三天后他带她去了另一家医院,之前由于车祸去的是距离最近的医院,但是这次的比较远。

以至于原主坐在苏琛的车上都显得有些紧张,身怕被人贩子拐卖了。

而且,还是一个长得这么英俊潇洒的人贩子。

不过,很快她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因为苏琛带她去的这家医院她很熟悉,这是一家无论是医术还是设备资源都非常顶尖的医院。

三年前她在这里做过一场手术,心脏手术。

原主三年前被检查出来患有心脏病,因为年龄的问题,如果进行换心手术,成功率以及存活率都非常高。

手术非常顺利,以至于要不是当时昏迷了三天,原主对这件事基本都没有什么印象。

这就是有钱人和没钱人的区别,没钱人需要排队等心,并且还要高额的手续费。有钱人挑选最合适的心脏,顺利的移植就完事了。

但凡原主回忆起那段生病前后的日子,都会觉得自己真的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公主。

那时候她刚到美国,对于一切的环境都很陌生,但却觉得这里的人特别的友善。

记忆的时光突然在脑海里浮现,让她微微愣了一下。

直到护士对她说了很多遍的话,她才晃过神来。

“伤口复原的非常不错,找到就近的医院按时换药就可以了。”

“好,谢谢。”

那天她还遇见了给她执刀手术的医生,他们聊天的时候,苏琛一直子在旁边专心的听着。

她偶尔看向他眼眸的时候,第一次感觉他的眸子里有一抹淡淡的光。

那是一种痛苦的眸光

从那以后,原主经常会接到来自苏琛的电话,并且他会去她就读的高中接她。

有的时候去图书馆教她功课,有的时候会带她去吃好吃的。

原主起初觉得对方是因为车祸的事情不好意思,后来他如此频繁的出现,就算是傻子也知道他想要追她。

终于在一年后原主的生日,苏琛和她告白了。

那年原主十八岁就读高三,那年苏琛二十在斯坦福毕业。

“你愿意和我在一起吗”

浪漫的烛光晚餐,娇艳欲滴的玫瑰花,英俊潇洒的少年,还有那真挚的言语。

可那抹烛光倒映的眸子里,却看到了一双黯淡的眸子。

当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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