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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到了大厅门口,瞪大眼看不见。
她用力眨了眨眼,还是看不见。
她只能“听到”千年古墓般的死气,在大厅内缓缓流淌。
叶总因看不见,深度怀疑眼睛出毛病,刚要抬手擦擦时,忽然想到了一个东西。
手机。
手机上,有手电筒啊。
恰好,她能买得起手机
不看不要紧,一看叶星辰傻楞半晌,蓦然张嘴,刚要发出一声尖叫,却又及时捂住了嘴。
她从没想到过,有一天,她会看到这么多的死人。
足足数百上千。
是死人吗
反正那会还把酒言欢的人们,这会都静静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甚至,连呼吸声,都听不到。
叶总此时此刻,多希望,她真是个瞎眼妞啊。
那样,她就看不到当前可怕的一幕。
她得速速远离此地。
万一,别人以为她是凶手呢
她回头跑了几步,却又忽然想到,那个给予她很大信任感的老头子,貌似还坐在楼梯口呢。
奇怪。
那个老东西,怎么没点动静
满腹狐疑的叶星辰,高举着手机,踩着雪足飞快的跑回四楼楼梯口,然后就看到,老粟也四仰八叉的躺在了地上,同样没有丁点动静。
“糟老头,你怎么”
叶星辰吓坏了,刚轻声说出这几个字,突听下面走廊内,传来纷沓的脚步声。
还有人在低声喝道:“找到那几个漂亮娘们,快点带走”
第277章那个人渣太残忍了
那几个是谁,要带谁走,去干啥等等问题,叶星辰不去考虑。
她只关注两个词漂亮,带走。
她是漂亮的。
她不喜欢被任何人带走。
几乎是在电光火石之间,叶星辰就做出了最正确的决定逃
她鞋子都来不及穿,刚要跑路,却又想到了老粟。
高铁该死,但他这个铁哥们,却给叶总留下了好印象。
尤其,他在倾诉叶总心事时,只要说话,就会提到“弟妹”两个字。
多么亲切、不,是多么让叶总愤怒的称呼啊。
看在这些原因的份上,叶星辰怎么好意思独自跑路
老粟身高超过一米八,体重足有八十公斤,不知死活的一动不动后,和猪那样死沉死沉的。
可他再沉,叶星辰也不能抛下他不管。
幸亏叶总平时也很注重锻炼,身体素质特好,咬牙切齿下,抱着老粟好像拖死猪那样,拖着他躲进某个安全之处,还是没问题的。
该死的糟老头
他竟然在叶星辰咬牙拖着他在地上滑行时,脚丫子碰到了酒瓶子,沿着楼梯滚落。
先不说酒瓶子从台阶上滚下去时,会不会碎。
单说那声音,在忽然死寂般的黑暗中,就是无比的刺耳。
马上,刚冲进大厅内的某些人,就齐声大喝:“外面有人”
“快,去看看是谁。”
大总管是香楼本次行动的副组长,主要任务,是协助自称姥姥的女人。
听到外面传来声响后,大总管心头颤栗
这是不可能的事
为确保行动完美,他们在二楼到九楼,都洒了“浓香型”的布娃娃奇香。
魔音响起后,含有生命的布娃娃奇香,能让任何人嗅到后,三到五秒中内,彻底昏迷、
昏迷的人,是不可能发出任何动静的。
大总管厉喝中声,带头扑出了大厅时,也下达了新的明令。
他和一个手下去楼道处看看,其他人,迅速找到目标,带走。
大总管扑出大厅后,立即拿出强光手电,往上照。
他在楼梯拐角处,看到了个碎了的酒瓶子。
四楼的楼梯口,摆放着两双鞋。
一双男士黑色布鞋。
一双小巧精致的女士细高跟。
还有酒杯,和几个精致的小菜。
看到这些后,大总管再傻,也能看出,就在方才,有一对男女坐在这儿小饮。
那么,他们的人呢
右手持刀的大总管,飞身跃上四楼走廊后,手电迅速向两侧走廊扫射。
没人。
“楼梯上有人”
大总管的手下维卡斯,刚要扑进某个屋子里,去看看时,忽然听到沉重的呼吸声,从楼梯高处传来。
维卡斯立即抢步跨在栏杆上,手电往上照去。
他看到,有个人,正背着一个人,顺着楼梯往六楼爬。
维卡斯看不到那俩人的模样,却能肯定被背着的人,是个男人。
也就是说,那双细高跟的主人,正背着男人往上逃。
一个女人而已。
维卡斯笑了,对大总管比划了下手势,示意他去追人。
大总管也回了个手势,转身要走时,却又抬手做了个切割的手势。
各种意思,不言而喻必要时,杀那个女的灭口
从背着男人逃走的某女,发出沉重的呼吸声中,维卡斯就能确定,那就是个一般人。
维卡斯虽说不是大总管那样的高手,但灭个一般的女人,那是绰绰有余的。
他点头,阴笑了声,跳跃着追赶:“嘿嘿,美女,我来了哟。”
叶星辰承认,维卡斯说她是个美女的话,完全正确
问题是,他干嘛要追来呢
难道,维卡斯不知道,叶总能背起死猪般的老头子,就已经是奇迹了么
人在偷东西,或者恐惧时,潜藏在骨子里的力气,就会被激发出来。
偷东西的力气,是贼劲。
恐惧时的徒增力气,则是啥
无论是啥,反正叶星辰压根没意识到,她竟然能背起死老头后,还能爬楼。
她可没天真的以为,维卡斯追上来,是帮她背糟老头的。
杀她灭口的几率,更大哦。
虽说高人渣辜负了叶总的挚爱,让这个世界无比的糟糕,她也和老粟说不想活了,可好死不如赖活着。
能不死时,谁愿意死
维卡斯也很清楚叶星辰当前的心思,却在踹开一扇房门时,暗叹:“唉,你必须死。谁让你吸了布娃娃奇香,却没昏迷呢这要是放在大本营,肯定会好好研究下你。但现在华夏,没时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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