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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今夜注定是一场属于哥谭市的狂欢,为了自由,为了正义或者邪恶,为了钱,或者为了随便什么狗屎玩意,总之,今夜即将成为罗马帝国人们此生中最荣耀的一刻他们要去攻陷整个哥谭最森严,最坚固的城池阿卡姆疯人院。
他们关上了狭小月租房的门,从幽暗小巷中走出来,迎着夜色走到街上,汇聚到一起,庄严肃穆的去迎接这属于自己的夜晚。
不过,说起来你可能不信在这样的一个充满壮烈气魄的狂欢之夜里,所有人却都怀揣着一个疑问,那就是
“卧槽,咱们要去平推阿卡姆疯人院么”
“对啊,听起来好叼,但是咱们怎么推”
“不知道啊你也不知道”
“卧槽我也不知道啊但是听说又一个叫帕克的家伙,他会带领咱们的。”
“帕克是谁”
“不知道啊”
好吧,没有人知道今夜的这场狂欢会如何进行,但是这不妨碍自信和荣耀挤爆这群年轻人的内心,因为他们本就是洪流中的一瓢水,他们不用知道,他们只需要汇聚在一起,等着一个人为他们指出方向,然后就汹涌的冲过去,掀翻那些对他们指手画脚,或者将要对他们指手画脚的人们,这就可以了。
就像是那些在故事里从来没有名字,但是却簇拥着整个故事前行的不入流角色一样。
而在这个夜晚里,最糟心的人,应该就是帕克了。
他开着一辆看似很普通的轿车,行驶在开往阿卡姆疯人院的路上。这辆车是法尔科内的车,所有在罗马帝国里的人都知道。
而今晚,这辆车就属于帕克了。
“我说,咱们再开慢点,我有点晕。”老乔伊坐在后座上,勉强的扶着座椅说道。
帕克哭丧着脸只好再次减慢了车速事实上他现在都觉得把车扔路边,走着去说不定都比这样快。
“呃乔伊先生,我不是怀疑您的能力,只是一会您到底准备怎么办”
乔伊晃悠着身子“啊你是问怎么去接子良么”
“这个算是这个意思吧。”
“哈哈我当然有我的计划”乔伊笑道“子良那家伙总说我不动脑子,今天我就要让他看看,老乔伊的计划是多么的管用”
这段话说的气势恢宏,然而帕克的心里却产生了极其不妙的预感。
“所以计划到底是什么”他问道。
“哼”老乔伊很正式的坐直了身子“我先剁开那个什么疯人院的大门,咱们冲进去,我走前面,你们跟上”
“哦,原来如此。”帕克说道,并打开了车窗,让夜风吹进来,好让自己冷静一下,他实在是不想再问老乔伊任何问题了,只是觉得,如果今晚是上天对自己的一次考验,那结果肯定是玩完了。
一个小时后,帕克驾驶着轿车,来到了预先制定的集合地点,由于乔伊对车速的要求太苛刻,所以他到达时,剩余的所有人全部都到齐了。
这是一条市郊的小路,只通往阿卡姆疯人院一个地方,但是自从疯人院扩建了公路后,这里就没有人再走了。
此刻,整条路上挤满了密集的人群,虽然路的尽头不远处就是阿卡姆疯人院,但是由于这里是一个弯道,所以视线被树木遮挡着,也看不到彼此。
看着法尔科内的车停了下来,道路两旁的人全都注以侧目,帕克强忍着身上的颤抖,告诉自己,事已至此,就算是赶鸭子上架,那也只能尽量让自己在架子上的造型别难么难看。
他深吸了口气,推开了车门这一刻,夜风吹过,拍在脸上,钻进衣袖帕克面对着面前成百的人们,身体依旧颤抖着,心依旧慌乱着,但是他似乎发现这一幕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的可怕。
这是种很奇妙的感觉,就好像人如果不去吃,就永远不可能知道那是什么味道,不迈开步子,就永远不可能知道自己会走向何方,恍惚间,他好像有些理解了为什么法尔科尼的父亲会那么轻易的将整个罗马帝国交给自己的孩子,也理解了为什么法尔科尼先生会让自己来领导今晚的这次行动。
你觉得你不行,可能只是你还没有经历
“嗨能不能先把我拽出去”身后响起了老乔伊的声音。
帕克一下子从感慨中缓过神来,赶紧打开后车门,把乔伊拽了出来。
“哈哈大家好”乔伊终于站直了身子,笑着对面前的密集人群挥了挥手。
帕克现在无比的尴尬,因为所有人都看着自己和乔伊,而自己却不知道说些什么,难道跟这群人说,自己只是个小混混,而这位老乔伊一会要过去把阿卡姆疯人院的大门给剁开,咱们跟着进去打砸抢烧就行了
就算这是演戏的台词,他都觉得有些说不出口。
还好,老乔伊似乎根本就没有意识到此刻的尴尬,他提了提自己的腰带。
“那么大家一会跟上点,别离我太远。”
他就简单的说了这么一句,然后就转身向路的尽头走去。
夜风吹在他那满身的肥肉上,帕克看到他挠了挠自己的肩膀,又抽出了腰间的刀。拎在手里,月光之下,那斑驳的锈迹开始脱落
第三十三章狂欢二
这是一把杀猪刀。
只听名字,就能大概在脑海里描绘出那个形象,宽厚的刀背,扁平的刀面,刀刃划过及其弯曲的弧度,最终和脊背汇聚成一个看起来不太锋利的刀尖。
正是这个形象,让这把刀给人一种很蠢,很笨,圆圆胖胖的感觉。它不如街头混混常用的开封刀那样粗长霸气,也不如跳刃匕首那样凌厉危险,因为杀猪刀从来都是这个样子好像它只能用来剁剁案板上的猪肉,剁剁那些让人神烦的猪骨头
是的,这种刀似乎只有一种使用方法,那就是“剁”,就是牟足了劲,把刀刃砸向离他最近的东西就是这么简单。
所以老乔伊很喜欢这把刀,所以当年他就是拎着这把刀,剁开了忘者祭殿的门,剁开了虹桥,剁开了天堂通往人间的路,和路上所有挡着他的讨厌家伙。
说起来你可能不信,老乔伊是个可怜的“人”,活着的时候是,死去之后依然是他生前死后,第一次感受到快乐的时候,是他看到了一个叼着烟的家伙。
那个家伙看起来很单薄,很颓废,乱蓬蓬的头发和一对浓重的黑眼圈。
那天他站在血海的岸边,潮汐冲刷着他的裤脚那个人懒散的插着兜,对自己说“你想逃离这里么”
那时的老乔伊还不会说话,他只能遵从着自己的意志,摇了摇头他只能摇头,无尽的奴役让他萌生不出任何“逃离”的想法。
而那个人笑了,他将烟头扔进血海,火光映红了天堂的穹顶。
就这样,他带着自己逃了出来。
他带着自己去了一个小酒馆,认识了一个自称“酒保”的人,他给了自己一副身体,给了自己一个名字,还给了自己一头可爱的小猪。
老乔伊很喜欢那头猪所以他很感谢这家伙。
哦,对了,这家伙叫子良。
当然了没过多久,老乔伊就用自己那无比“聪慧”的脑子发现了,这个叫子良的混蛋根本不是因为好心而将自己救出来的,他就是想把自己拉上一条贼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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